德国包装品生产者责任延伸制(EP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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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于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原则,德国包装法规定,自2019年起,所有向德国终端消费者销售产品并因此将包装带入德国流通的制造商和零售商都有义务为这些包装的处置和回收过程分担费用。这一规定适用于任何规模大小的企业,企业所处地区和包装的数量不限。
具体而言,分担包装回收的成本是通过在二元制回收系统申请包装授权许可(或者称为参与二元制回收系统)来实现的。这对在市场上投放包装的制造商和零售商都是强制性的。如果零售商或制造商在德国将包装材料投入流通并把产品直接销售给终端消费者,则必须申请包装授权许可。这表示如果一个企业,
自己包装,
委托包装(例如,委托物流服务商),
或将其与进口货物一起进口到德国地区
就需要遵守《包装法》规定,申请授权许可。因此,相关零售商向二元制系统提交包装数量和材料,并支付由此产生的授权许可费用。
...如果您向其他欧洲国家的终端消费者销售产品:
每个欧洲国家对包装的注册都有不同的规定。
每个国家都有自己的要求和独立的系统供应商(EPR注册伙伴),以确保在那里安全的将包装投入流通。
在Lizenzero.eu网站您可以通过各国手册指南了解更多信息。
哪些包装需要授权许可?
只要是商业性用途,并且最终由私人终端消费者作为垃圾丢弃,所有使用的包装材料,毫无例外都要参与系统,申请授权许可。这包括产品包装、外包装、运输包装和服务包装。此外,特别是在电子商务的背景下,填充和衬垫材料(例如运输纸箱)以及运输标签或包裹胶带等包装辅助材料也属于参与系统义务的范围。基本上,对所有的材料都要进行授权许可,例如下面所列举的包装:
纸张、纸板、纸箱:运输纸箱、折叠箱、包装纸和纸袋。
塑料:塑料瓶、塑料袋、薄膜、杯子、泡罩和罐子。
玻璃:用于食品、饮料和药品的一次性瓶子。
饮料包装盒:由纸箱和超薄的塑料或铝层制成的饮料纸盒。
黑色金属:罐头、饮料罐、软管和瓶盖。
铝:瓶和罐,瓶盖,铝箔和铝管。
其他材料:陶瓷、铜、棉花、木材和橡胶包装/容器。
其他复合包装:由至少两种不同材料制成的包装,整个完全粘合在一起,例如咖啡的真空包装。
作为一个零售商,我什么时候要承担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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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论您的企业是在德国境内还是境外,根据德国包装法,您都有责任参与二元制系统,为以下包装申请授权许可:
• 产品包装,包括所有部件
• 运输包装,包括填充材料和包装辅助工具 -
根据德国包装法,您有责任参与二元制系统,为以下包装申请授权许可:
• 产品包装,包括所有部件(例外:证明产品包装已由制造商/零售商在分销阶段在二元制系统获得包装授权许可)。
• 运输包装,包括所有的填充材料和包装辅助工具您对以下包装没有义务(例外:你添加了其他的包装材料):
•之前已由制造商/零售商装满的产品包装 -
根据德国包装法,如果您在过境时对货物负责,您应负责以下包装的系统参与事宜:*
• 与货物一起进入德国地区的所有包装和包装部件
• 所有其他由您添加并投入流通的包装
*因为出口商主动将货物发往德国,所以通常也是经过海关时的法律责任人;除非在与商业伙伴的合同中明确规定了其他责任方。 -
您的企业位于德国或其他国家,根据德国包装法,您有责任在二元制回收系统对以下包装办理授权许可。
• 产品包装,包括所有部件(例外:证明产品包装已由制造商/零售商在分销阶段在二元制系统获得包装授权许可)。
• 运输包装,包括所有的填充材料和包装辅助工具重要提示:除电商平台外,物流服务商也将从2022年7月起有义务监督检查其零售商,如果零售商不能提供生产者责任延伸制EPR证明,将不再被允许储存、包装或运输货物。